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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旅游免费政策最新(贵州A级景区对这3类人员免票、全体游客享5折优惠!一大波文旅业福利政策来了)

2022-08-26 18:02:11
贵州旅游免费政策最新(贵州A级景区对这3类人员免票、全体游客享5折优惠!一大波文旅业福利政策来了) 为贯彻落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支持文化旅游业恢复并高质量发展十条措施》(黔府办发电〔2020〕116号)相关精神,省文化和旅游厅制定了《省级文化和旅游发展专项资金奖补兑现工作实施细则》《贵州省关于加大文旅企业信贷支持力度实施细则》《贵州省强化文旅企业融资担保服务实施细则》等八个相关配套实施细则,帮助文旅企业共渡难关,全力支持文化旅游业恢复并高质量发展。

省级文化和旅游发展专项资金

奖补兑现工作实施细则

适用范围

重点支持受损严重且继续经营的旅行社、旅游运输车队(公司)、星级旅游饭店、旅游商品企业、文化旅游演艺企业及承担大型文化旅游活动企业等困难文旅企业加快恢复发展;对2020年新增入统企业和2020年业务量排名全省前20位的企业进行奖励。

奖补标准

(一)补助范围及标准

1.旅游运输车队(公司)。2019年12月31日前在省道路交通运输管理部门登记注册且2019年度正常经营的旅游运输车队(公司)分三类进行补助。标准如下:

第一类:标记客位30座(不含30座)以上旅游运营车辆补助3000元/辆;

第二类:标记客位16-30座旅游运营车辆补助2000元/辆;

第三类:标记客位15座及以下旅游运营车辆补助1000元/辆。

2.旅行社(企业)。2019年度持续正常开展旅行社业务经营活动,并在“全国旅游监管服务平台”完成2019年度财务年报填报工作的旅行社(企业),根据其游客接待人数(组织和接待人数)、营业收入和投诉率等指标综合测评排序后分三类按2:4:4比例进行补助,标准如下:

第一类补助标准:5万元/家;

第二类补助标准:3万元/家;

第三类补助标准:2万元/家。

3.星级饭店、乡村旅游客栈。对全省2019年以来正常开展经营活动的二星级以上饭店、乡村旅游精品客栈、乡村旅游优品客栈进行补助。标准如下:

五星级饭店补助标准:10万/家;

四星级饭店补助标准:6万/家;

三星级饭店补助标准:3万/家;

二星级饭店补助标准:2万/家;

乡村旅游精品客栈补助标准:2万元/户;

乡村旅游优品客栈补助标准:1万元/户。

(2019年评定的45户乡村旅游精品客栈因在2020年一季度另有补贴,故不在此次补助范围)

4.旅游商品企业。重点支持因疫情影响受损严重、未裁员减员或减员较少,近三年来未发生安全事故和重大投诉,企业信誉度较高,在疫情期间积极配合关停且在获得补助后正常开展经营活动的企业。标准如下:

(1)生产型旅游商品企业。

根据其产值、税收、就业贡献综合排前50位的给予每户5万元补助。

(2)销售型旅游商品企业。

根据其销售贵州生产特色旅游商品的销售收入、税收、就业贡献综合排名前50的给予每户5万元补助。

(各市州按生产及销售型分类,分别推荐不超过50家企业名单上报)

5.文化旅游演艺企业及承担大型文化旅游活动企业。对在贵州省登记注册、申报纳税、当前经营状况良好且近三年未发生安全事故、重大投诉的文化旅游演艺企业、各地组织承担大型文化旅游活动企业进行补助。标准如下:

(1)根据企业业绩排名,省内大型演艺企业补助排名前10位的,每家补助20万元;

(2)根据企业业绩排名,承担大型文化旅游活动企业排名前10位的,每家补助20万元;

(3)根据企业业绩排名,县级文化演艺企业排名前10位的,每家补助10万元。

(二)奖励范围及标准

奖励范围:全省服务业企业中,年营业收入1000万元以上的旅行社和相关服务企业;年营业收入500万元以上的文化艺术业、娱乐业企业。

奖励标准:

(1)对2020年新增营业收入达到一定规模的文化旅游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奖励标准:5万元/家。

(2)旅行社和相关服务企业法人2020年1-10月份累计营业收入前20位并保持增长的,给予一次性奖励。奖励标准:5万元/家。

(3)文化艺术及娱乐业企业法人2020年1-10月累计营业收入前20位并保持增长的,给予一次性奖励。奖励标准:5万元/家。

奖补兑现

申报时间:

旅游运输车队(公司)、旅行社(企业)、乡村旅游客栈、星级饭店、商品旅游企业在3月25日前向所在地市(州)文化和旅游局进行申报;文化旅游演艺企业及承担大型文化旅游活动企业3月25日前向所在地文化和旅游局申报。

需以业绩申请奖励资金,符合条件的旅行社和相关服务企业法人、文化艺术业、娱乐业企业法人2020年11月20日前向所在地县(区、市)文化旅游部门申报,县(区、市)文化旅游部门初审后报所在地市(州)文化和旅游局。

申报材料、审核审批流程等详细内容

贵州省关于加大文旅企业

信贷支持力度实施细则

信贷对象

贵州省内从事文化旅游经营业务的旅行社、旅游车队、旅游景区、旅游购物商店、KTV、网吧等规模以上文化旅游企业。

享受银行信贷服务的政策

将文化旅游企业纳入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信贷政策支持范围,对符合条件的规模以上文化旅游企业,2020年1月25日后疫情防控期内新生效的贷款,按人民银行再贷款利率的50%给予贴息,贴息期限不超过1年,贴息资金从2020年省级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预算中安排。

使用省绿色产业发展基金支持一批重点康养文化旅游项目建设。由各市(州)、县(区)文化旅游部门牵头会同当地绿色基金办收集重点康养文化旅游项目;报省文化和旅游厅汇总,由省文化和旅游厅统筹后,于3月20日前将相关项目材料报送省绿色基金办。省绿色基金办对项目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推荐给各金融机构。

省文化和旅游厅与中国建设银行贵州省分行联合下发《支持文旅企业恢复生产提供金融服务的通知》,发布金融支持文旅企业恢复生产举措,包括信贷支持、为小微企业提供“云义贷”专属服务;依托建行智慧社区管理平台,为文旅企业提供免费疫情监测;完善A级景区金融支持常态化工作服务机制,提供主动上门服务。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支持文旅企业度过难关,推进旅游文旅企业有序复工复产、健康发展。

省文化和旅游厅与中国工商银行贵州省分行联合下发《关于金融支持全省文化旅游产业发展的通知》,发布疫情期间金融支持文旅企业复工复产政策,包括分类支持政策、小微企业专项政策、绿色通道审批政策、利率优惠政策;为省内文旅企业构建专项服务政策,包括专户服务政策、信息共享机制、白名单机制;突出支持文化旅游重点项目,包括长征国家文化公园等“红色”旅游项目、“温泉省·索道省”等重点招商引资项目。为疫情防控特殊时期省内文化旅游企业提供针对性地各项金融服务政策,着力推动文旅企业恢复生产。

省文化和旅游厅与中国农业银行贵州省分行联合推出支持文旅企业恢复生产的工作措施,包括优先满足有发展前景受疫情影响暂时受困文旅企业新增贷款,不盲目抽贷、断贷、压贷;优化支持文旅企业金融服务、加大信贷投放、降低企业融资成本、延伸服务渠道;重点推出“乡村旅游e贷”产品,发展白名单客户,提高乡村旅游企业授信贷款金额,重点支持乡村旅游发展。推动文旅产业在疫情防控期间恢复生产,迈上新的发展台阶。

申报流程等详细内容

贵州省强化文旅企业融资

担保服务实施细则

融资担保服务对象

贵州省内文旅企业,享受反担保的企业为受疫情影响较大的文化旅游(旅游景区、旅游车队、旅行社、旅游商品企业、KTV、网吧等)中小型企业,且在2019年正常开展经营活动的企业。

享受融资担保服务政策及条件

文化旅游企业同等享受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融资担保政策,对受疫情影响较大的文化旅游中小型企业取消反担保要求,降低担保费率,在疫情防控期内产生的担保业务平均担保费率不超过1%,省级财政给予1%担保费补贴,补贴期限不超过1年。

申报流程等详细内容

贵州省文旅企业

以工代训补贴实施细则

资金补助对象

各类文化旅游企业、经营主体等(包括网吧、KTV、文创企业、景区、旅游车队、旅行社、旅游商品企业、乡村旅游经营户等各类生产经营主体,但不限于前述生产经营主体)。

补助标准及条件

各类文化旅游企业、经营主体吸纳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和易地扶贫搬迁劳动力就业并开展以工代训的,按照支付给劳动者工资(报酬)标准的30%给予补贴,原则上不超过每人每月500元,最长不超过6个月,政策实施期限截止到2021年12月31日。

申报流程等详细内容

贵州省深化酒旅融合发展实施细则

实施范围

贵州省境内四星级以上旅游饭店、售门票的国家5A级旅游景区可享受酒旅融合配额奖售政策。

实施方式

2020年6月30日前在各市(州)一家四星级旅游饭店(共10家)和省内6家五星级旅游饭店开展酒旅融合配额奖售政策试点(不含贵州酒店集团旗下酒店和委托管理酒店),2020年10月1日前,推广到省内其他四星级旅游饭店。新评定的四星级以上酒店可以享受酒旅融合配额奖售政策。

2020年6月30日前在省内一家国家5A级旅游景区开展酒旅融合配额奖售政策试点,2020年10月1日前推广到省内其他国家5A级旅游景区。新获评的国家5A级旅游景区可以享受酒旅融合配额奖售政策。

实施保障等详细内容

贵州省A级旅游景区

门票优惠政策实施细则

适用范围

实施细则适用于《支持文化旅游业恢复并高质量发展十条措施责任分工方案》门票优惠政策的实施工作。

贵州省内开放的A级旅游景区(不包括温泉景区和景区内特许经营性项目)负责实施本门票优惠政策。

实施细则的优惠政策对象为境内外全体游客和全国医务工作者、疾控工作人员、村医四类人群。

优惠政策内容

本实施细则优惠时间为发布之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

针对境内外全体游客实施门票五折优惠政策。

优惠对象:包括贵州在内的全国所有省(区、市)游客、港澳台地区居民游客、外籍游客;

优惠凭证:本人身份证、户口簿、驾驶证、返乡证、护照等有效身份证件;

优惠内容:贵州省内开放的A级旅游景区门票挂牌价五折优惠(不包括温泉景区和景区内特许经营性项目)。

针对全国医务工作者实施门票免费政策。

优惠对象:全国医务工作者;

优惠凭证:医师证、护士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与卫健委(原卫生部和计生委)共同颁发的职业资格证或其它医务工作相关资格证件;

优惠内容:贵州省内开放的A级旅游景区门票免费政策(不包括温泉景区和景区内特许经营性项目);

针对全国疾控工作人员实施门票免费政策。

优惠对象:全国所有疾控工作人员;

优惠凭证:疾控工作人员工作证件;

优惠内容:贵州省内开放的A级旅游景区门票免费政策(不包括温泉景区和景区内特许经营性项目);

针对村医实施门票免费政策。

优惠对象:全国所有乡村医生;

优惠凭证:乡村医生证或其它相关证件;

优惠内容:贵州省内开放的A级旅游景区门票免费政策(不包括温泉景区和景区内特许经营性项目);

购票流程等详细内容

贵州省文化旅游精准

营销创新举措四十条

工作目标

为激发文旅消费市场,助力全省脱贫攻坚,把耽误的时间抢回来,遭受的损失补回来,完成“三增一减”指标任务,促进全省文化旅游高质量发展。

主要措施

第一:加强与新媒体、OTA平台合作,推出一批研学游、亲子游、度假康养、精品乡村旅游等新产品。

第二:细分市场,紧紧抓住湖南、广东、广西、重庆、四川、云南等周边市场以及省内市场开展自驾游、高铁游营销。

第三:用好生态文明贵阳国际论坛、国际数博会、中国—东盟教育交流周、国际酒博会、国际山地旅游暨户外运动大会、国际山地旅游联盟年会等重大国际活动,邀请国际旅游批发商和境外媒体来我省洽谈采风,提高入境游比例。

第四:对旅行社、景区和酒店等市场主体开展打折活动和市场营销给予补贴,鼓励景区、旅行社、酒店、旅游运输车队(公司)等上下游企业实施产品打包、价格打捆等联动销售模式。

创新举措四十条具体内容

贵州省鼓励各地出台

差异化支持政策的实施细则

鼓励支持出台差异化政策的方向

(一)各地在编制各级国土空间规划时要充分考虑文化旅游产业发展布局,留足文化旅游产业发展空间。

(二)将重大文化旅游项目优先纳入土地利用年度计划,确保重大文化旅游项目的用地保障。

(三)支持重点文化旅游项目土地出让起始价可按评估市场价适当降低,积极争取更多符合市场需求的重点文化旅游项目落地开工。

(四)各地在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布局中适当安排一定建设用地支持乡村民宿发展。

(五)鼓励景区(点)针对辖区内居民开展错峰、限时免门票等政策。

(六)各地可积极策划或给予企业组织的美食节、采摘节和各类文娱活动适当补贴。

出台差异化支持政策的工作和时限要求

(一)各地要制定如何在国土空间规划编制中科学合理留足文化旅游产业发展空间的工作方案和考虑,明确在什么功能区,为文化旅游产业发展留足多少发展空间。

(二)各地要制定将重大文化旅游项目优先纳入土地利用2020的年度计划,明确2020年为重大文化旅游项目计划的土地指标。

(三)各地要制定支持重点文化旅游项目土地出让起始价可按评估市场价适当降低的实施细则,明确降低的比例、享受的范围、申报的程序、实施的时限等内容。

(四)各地要制定在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布局中适当安排一定建设用地支持乡村民宿发展的具体计划,明确规划多少用地指标用于支持乡村民宿发展。

(五)各地要收集辖区内收门票的旅游景区出台的对辖区内居民开展错峰、限时免门票等方面的具体计划或方案。

(六)各地要制定给予积极策划或给予企业组织的美食节、采摘节和各类文娱活动适当补贴的具体补助方案和细则。

以上六项是各地出台的差异化政策措施中应该包含的内容,请各地在2020年4月上旬前,将出台的差异化政策措施,报省旅游发展和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时鼓励各地出台更多更具操作性的政策。

差异化支持政策详细内容

来源:贵州省文化和旅游厅